党的十九大以来,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,纪检监察工作走进新时代。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,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,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,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,推进药品集中、阳光采购,4月28日上午10:00在一院区学术厅二楼会议室,由纪检监察室牵头,药剂科组织,召集与我院有药品购销合作关系的20家药品供货商进行了廉政谈话并签订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》。党委书记杜潇、副院长张德明、纪委书记廖开林参加会议并作讲话,会议由药剂科科长高勇主持。
会上,杜潇强调:医院每年对药品配送企业签订《廉洁购销协议》并开展廉政建设集中谈话,既是规定动作,又是契约精神,更是法律约束。针对此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是医院党委的首要任务,院党委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。二是院纪委要进一步加强监督责任,明确职责定位,积极参与到处方点评、“三医监管”、大型医院巡查等问题整改、“大处方、滥检查、泛耗材”专项整治活动中去,全面加强对医院各廉政高风险部门的监管;聚焦中心任务,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。三是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自觉性,严格执行所签订的《廉洁购销合同》中的各项规定,做到阳光供销,知敬畏,守底线,保廉洁,重承诺,共同营造好“清”“亲”的医商关系。四是药商药企要遵守国家和企业规定,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,提高廉洁自律意识,坚决杜绝商业贿赂,营造公平、诚信的购销环境,坚守底线,不踩红线,不碰高压线。
张德明从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和医疗行风建设的角度提出了七点要求:一是高度重视,在国家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新时代,我们都要适应遵纪守法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这个新要求。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把医药购销领域反腐工作放到政治建设的新高度。三是管理好医药代表,严禁进入病区推介,医院坚决不允许统方和收受回扣行为。四是严格履行合同条款,履好职,强担当。五是药品质量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,要一如既往做好药品的保质和保供,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。六是做一个受赞誉的商家,有良心的商人,医生要做有责任的医者。七是不断规范药品销售人员行为,自觉接受各项监督考核,遵章守矩,依法规范开展医企协作。
廖开林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反腐败工作形式,就廉洁购销方面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牢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,在阳光下开展廉洁购销;二是谨遵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,在政策框架下依法开展药品购销;三是严守商业规则和职业道德,诚信购销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、廉洁文明的医药购销环境,为华西领办后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证。
高勇对商业公司提出了要依法廉洁销售、按时保质保量保供的要求,希望各医药配送企业严格遵守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》,依法经营,阳光购销。
随后,两家药品配送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,纷纷表示将认真执行廉洁购销合同的各项规定,严格管理自己的营销人员,杜绝商业贿赂;同时将依法依规、一如既往地做好药事服务,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,切实为群众看病就医做好药品保障工作。
最后,高勇就本次廉政谈话会议进行了总结,并对我院今年药品配送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。同时,医院与各药品配送企业逐一签订了《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》。